贵州瓮安“6·28”事件及案例分析

贵州瓮安“6·28”事件及案例分析

CCC-09-96

中国公共管理案例中心

案例适用范围

本案例可适用于公共管理、社会安全、应急管理、公共领导力等课程主题教学中。

瓮安县基本情况

瓮安是贵州省黔南州13个县市中的一个县,地处黔南州的北部,南距黔南州府都匀市120公里,西距省城贵阳市174公里,北距历史名城遵义市150公里。2007年,瓮安县域面积为1974平方公里,全县辖9镇14乡247个行政村,总人口46万,以汉族人口为主,少数民族人口占4.3%。

水利开发与移民纠纷

矿产开采和环境治理

上篇:李树芬事件及初期处理

李树芬突然跳河

2008年6月21日(星期六)晚20时许,瓮安县第三中学初二年级女生李树芬与同班女同学王娇,以及在铝合金厂打工的陈光权、刘言超,刘言超的同学、瓮安一中高中生秦明在瓮安一中的出租房喝酒吃饭。快到晚上23点,陈光权、刘言超、李树芬、王娇4人准备离开,李树芬提出步行回去,四人从瓮安一中沿着大街散步,后又提出到西门河吹吹风,随即步行到西门河大堰桥。

民警出警,打捞未果

王娇随即3次拨打110报警,时间分别为6月22日0时27分31秒、0时31分40秒、0时36分50秒。大约在6月22日0时30分,王娇多次打电话给李树芬的哥哥李树勇,李树勇起初生气,得知妹妹在城郊西门河大堰桥“被水淹了”后迅速赶往出事地点。李树芬的叔叔李秀忠从10公里外的玉华中学赶来,父母李秀华、罗碧平从农村老家赶来。

家属要求尸检

6月22日7时23分,民警向110指挥中心回复,死者家属怀疑死者系他杀,请求转县公安局刑侦队处理。李树勇不相信妹妹是自己跳下去的,称王娇6月21日晚上23点多给他打电话说李树芬晚上不回去了住在她那儿,这不是妹妹第一次夜晚不归,他没有反对。

第一次尸检

2008年6月22日,即李树芬的遗体打捞上来那天,瓮安县公安局法医胡仁强正陪妻子在贵阳看病,中午接到单位电话让其尽快回来做鉴定。

家属要求第二次尸检

6月23日,李树芬父亲李秀华、母亲罗平碧等人对尸检结果表示怀疑,李秀华在6月23日所写的《急案侦破申请书》中提出,溺水死亡是否存在谋杀或过失杀人,并提出三点要求:隔离询问审查王娇、陈光权、刘言超三名当事人;对李树芬的遗体进行全面细致的检验;广泛征集破案线索。